首页>热点 > 创新论坛 > > 正文

对国家高新区发展科技保险的认识

2016-09-26 16:39:46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 评论:0
导语:科技保险是科技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推出的一项以保险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业务,通过政府财政支持结合保险公司商业运作模式,有效地为高投入、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相关活动提供人身伤害保障、物质损失补偿、责任风险转移等保障

  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

  科技保险是科技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推出的一项以保险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业务,通过政府财政支持结合保险公司商业运作模式,有效地为高投入、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相关活动提供人身伤害保障、物质损失补偿、责任风险转移等保障,从而降低和转嫁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解决企业在经营和创新过程中的后顾之忧,激发企业的创新意识。

  我国部分国家高新区参与了先行先试,比如苏州高新区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西安高新区、合肥高新区成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单位。目前,江苏、湖南、广东、河北等省也在本地区国家高新区中开展试点,苏州工业园、长沙高新区、东莞高新区、石家庄高新区等也成为省级试点单位。这些高新区发展科技保险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为科技保险在国家高新区更好地推广,提供了积极的借鉴作用。

  国家高新区开展科技保险的意义

  科技保险是指运用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手段,对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以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各类现实面临的风险而导致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的财产损失、利润损失或科研经费损失等,以及其对股东、雇员或第三者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现实伤害而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给予保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方式。

  科技保险是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创新业务,由于高新技术的研发往往有投入大而收益不确定的特点,而保险公司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投资者的顾虑,对畅通融资渠道起到一定作用。此外,科技保险政策的实施,不仅能激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参与保险的热情,也凸显了政府为高新技术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服务意识。

  科技保险是一个新生险种,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尽管其实际功效还未完全显现,但从其基本功能、服务对象来看,将给创新活动将带来不可估量的贡献。

  一方面,科技保险是科技创新的助推器。近年来,国家高新区坚持改革开放与自主创新,积极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开创性地建立了有利于激活科技和创新要素的新机制、新模式,营造了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的良好环境,成为支撑国家创新系统建设的中坚力量。但是,与国外先进地区相比,我国高新区整体创新能力还有较大差距。尽管造成这种差距的客观因素有很多(如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使用机制等方面),但关键的一点就是高风险的科技投入无法得到保障。不难理解,相比于其他保险公司承接的风险,科技风险更复杂、更多变。因此,为科技活动提供分散风险、分摊损失的保障体系极其必要。与普通保险不同,科技保险是一套支持国家创新战略、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其他科技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全新打造的保险产品,包括财产、人员、责任等多类保险责任。

  另一方面,科技保险是创新活力的安全之盾,是科技创新活动的守护神,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安全伞”。科技活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风险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科技活动的实现一般包含3个环节,即新知识新技术研究开发、技术的产业化、产品的市场营销。在科技活动的整个实现过程往往伴随着技术扩散、技术革新等,因此每一阶段都存在着不确定性,即创新风险。科技创新中的风险主要来自技术、市场及管理、金融、政策等方面,如财务风险、产品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人才的流动风险等。在科技活动的初期阶段,未知的领域很多,风险很大,但损失相对较小。但是,随着科技活动的进一步展开,人力、物力、资金,以及时间的投入量越来越大,如果事故发生,其损失难以估量。科技保险可以解除高新技术企业后顾之忧,将避免一些研究机构、科技企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可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撑起“安全伞”。

  科技保险的推出是践行国家自主创新战略,支持和弘扬全社会勇于探索和创新精神的开拓型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重大举措;是充分发挥保险事业的功能,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大亮点。科技保险的引入将有利于鼓励创新创业活动,有利于研发机构、科技企业之间的均衡发展,有利于国家高新区创新水平的整体提高。因此,国家高新区应在试点的基础上,大力推广,使科技保险工作成为高新区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

  科技保险工作的基础与问题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大力推动科技保险,并在部分区域进行试点。2006年,科技部、中国保监会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华泰保险公司以及诸多地方政府展开了多层次、多角度的调研和探索,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服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发挥信用保险作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确定第一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针对科技保险的试点和推广,提出了税收政策、财政资助等方面的优惠,同时相关保险公司也就投保、赔付、保费交付方式等环节承诺提供绿色通道。各级政府为科技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07年,北京、天津、重庆、深圳、武汉和苏州高新区等6个市(区)被确定为首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区)。2008年,上海、成都、沈阳、无锡及西安高新区、合肥高新区被批准为第二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区),科技保险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科技保险险种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营业中断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

  但是试点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第一,试点范围小。除了小部分高新区参与试点之外,全国大部分高新区未成为试点园区。

  第二,补助政策有缺陷,补助力度不足。科技保险是创新业务,必须有政府的补贴和引导政策。目前,各试点园区都设定了相关的补贴政策,大部分是补贴50%,但各省或市没有出台相应的补贴政策,不能与高新区形成上下联动。

  第三,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有效调动起来。国家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而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数处于创业初期,存在融资困难、资金匮乏等问题。由于科技保险需要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保费也比其他传统的商业保险高,这让本身资金就有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加无法承受。同时,对于投保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其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失败风险、高级人才聘用费用和仪器设备等成本都需要独自承担,而收益却与之并不一定成正比。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科技保险的种类不会很多。

  第四,保险产品的供给不足。由于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生产、市场推广过程非常专业化,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对高新技术企业所投保风险做出准确分析。这就使得投保企业在投保后出现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迫使承保的保险公司提高监督成本和赔付损失,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成本,降低了其开设科技保险的积极性,从而导致了供给不足。

  第五,保险专业人才匮乏。目前,各保险公司在开展科技保险业务时缺乏专业团队,从业人员对科技保险一知半解,使用的也是传统保险的销售方式,无法满足科技企业的需要。

  发展科技保险的路径

  国家高新区要想快速发展科技保险,应从多方面发力。

  首先,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地方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应加大对科技保险政策支持的力度,研究制定并完善补贴政策,优化补贴方式。科技保险作为一种政策性的新型保险险种,离不开政府的保费补贴支持。一是出台单独的政策法规,明确规定补贴企业的条件、补贴方式、补贴标准、申请补贴的流程等。二是采取差异化的财政补贴,根据企业种类、大小、效益高低分类,适当调整补贴标准和比例,保证补助的公平性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三是提高财政补贴的金额,丰富补贴方式,全方面的帮助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投保科技保险。四是高新区所在省市政府也应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

  其次,建立科技创新风险评估体系。目前,国家高新区应尝试与技术评估机构、科研院所等相关主体合作建立科技创新风险评估体系,在进行业务推介之前先对企业的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充分发挥风险初审的职能。未来可以考虑将此评估体系与保险公司、银行承保等数据进行对接,建立更大更好的风险信息库,为银行和保险公司提供支持。

  第三,推进科技保险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当前,占整个市场和较小份额的科技保险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具体产品信息非常的碎片化,因此建立线上科技保险的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使各种信息资源在平台上分类整合十分必要。一方面,可以使保险公司更准确了解市场动向,及时调整政策,充分发挥网络和信息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让高新技术企业充分了解科技保险,并根据自身需要寻找适合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

  第四,为科技型企业“量体裁衣”,不断开发新险种。科技活动不仅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共性,还具有高差异化的特点,这就需要保险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量体裁衣”,掌握科技保险的出险规律,开发出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和创新行业需要的,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科学合理的科技保险品种。并且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新险种,尤其针对风险较高的技术,不断拓展科技保险的可保范围。

  第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参与的热情。国家高新区应加大科技保险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技保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精神,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舆论导向。同时,要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要在第三方机构的帮助下增强企业对自己内部风险的评测能力。积极了解认识科技保险的特点和作用,把企业风险管理的潜在需要转变为有效需要,在市场上寻找到适合的保险产品来有效分散技术创新过程的一系列风险,稳定企业发展。要建立及时的反馈机制,准确及时的反馈机制对高新技术企业同样重要。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人员在总结自身投入创新科技过程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和规避的需要,并将信息反馈给保险公司;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立足于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情况,对公司投保的科技保险产品提出意见。这样将有利于促进需求和供给的有效结合,给高新技术企业分散风险提供更为准确而有力的支持。

  第六,加强科技金融体系设计。相关部门应加大研究力度,将科技创新基金、风险投资、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组建成一个完整的体系,通过这些产品的取长补短,彼此促进,最终能够更好地服务企业。

  第七,扩大试点范围。应更全面地研究适合科技保险推行的环境,包括拟试点地区对科技保险的热情、经济的发展水平、政策环境等,选取更多的有利于科技保险推广的国家高新区进行试点,使科技保险真正成为国家高新区创新科技金融的重要内容,成为支持高新区众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国家高新区开花结果。

(责任编辑:韩梦晨)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国bet365365网址、中高新传媒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bet365365网址、中高新传媒或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违反上述声明者 ,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10-68667266 电子邮件:chinacxw#chih.org(#换成@)
排行
  • 全部/
  • 本月

编辑推荐

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微信,了解精彩内容